什么是刑罚执行

刑罚执行是指,有行刑权的司法机关将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指执行刑罚应从实现特殊预防及一般预防的目的出发,对犯罪人及社会公众进行积极教育,而非消极的惩罚与威慑。执行主体是法律规定的执行机关。

时间: 2024-12-31 23: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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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发现漏罪怎么办

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发现漏罪实行数罪并罚,具体的是先并后减,执行刑期.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根据<刑法>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

刑罚执行要遵循什么原则

刑罚执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原则: 3.人道主义原则: 4.个别化原则: 5.效益性原则.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什么是刑罚执行一体化

刑事一体化的内涵是刑法和刑法运行内外协调,即刑法内部结构合理与刑法运行前后制约,内部关系主要指罪刑关系以及刑法与刑事诉讼的关系,外部关系一是指前后关系,即刑法之前的犯罪状况.刑法之后的刑罚执行情况,二是上下关系,即刑法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政治体制.法文化.精神文明等,刑法之下主要指经济体制.生产力水平.物质文明等.

假释是刑罚执行完毕吗

缓期执行期满,如果无新的违法违纪行为,是为原刑罚执行完毕.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五条,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几种

公安机关主要承担的刑罚的执行任务.有以下4种: 1.监狱,是刑罚执行的专门机关,负责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刑罚的执行: 2.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执行: 3.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罚金.没收财产.死刑的执行: 4.司法局,负责执行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刑罚的执行. 刑法执行由行刑.减刑.释放三个部分组成.

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监狱

缓刑执行完还算累犯吗

不属于累犯.缓刑考验满后再犯罪的,不符合<刑法>第六十五条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的,因为缓刑犯并没有执行过有期徒刑,不是累犯.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立即收押,并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

刑罚的无期徒刑是不是关到死

无期徒刑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被判处这一刑罚的罪犯可能终身服刑,相当于国外的终身监禁.然而,在实际执行中,无期徒刑犯和有期徒刑犯,在监狱里所受到的管制基本相同.前者只要无重大违规,服从监管,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有的甚至一次性减到13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

监外执行属于刑事犯罪吗

监外执行不属于刑事犯罪,属于刑罚执行方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