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有什么区别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

一、执法主体不同;

二、法律行为不同;

三、工作职责不同;

四、法律地位不同;

五、法律后果不同;

六、执法手段不同。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时间: 2024-12-08 20: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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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吗

劳动监察大队不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要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监察举报和投诉区别有哪些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劳动监察举报和投诉的主体不同,适用原则不同,处理方式不同. 一是主体不同.举报人所举报的事由必须与本人的利益没有利害关系或者直接的联系.投诉人所投诉事项必须涉及自己的利益否则,就应当按举报件处理. 二是适用原则不同.对于举报内容保密;对于投诉内容则无法保密. 三是处理方式不同.对于举报事由,除举报人要求,调查结果一般不告知举报人.对于投诉内容,则必须将调查结果告知投诉人.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劳动合同法解除或终止的区别

劳动合同法解除和终止的区别有: 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2.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 3.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4.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

劳动监察大队有权追逃吗

劳动监察大队无权追逃的.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监察的内容有什么

劳动监察的内容有: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付职工工资的情况等.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劳动监察大队的定义是什么

劳动监察大队的定义是: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

劳动调解和劳动监察一样吗

劳动调解和劳动监察是不一样的,劳动调解是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的行为,而劳动监察是指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

劳动监察书面审查必须要申报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监察书面审查是没有规定一定要申报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通过巡查的方式审查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

蜀山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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