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形有: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形有: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时间: 2024-09-08 09: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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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东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回避的情形包含: 1.交易对方: 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5.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 6.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

公司法股东回避的情形都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回避的情形包含: 1.交易对方; 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5.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 6.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

公司法关于股权出质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股权出质规定是: 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法关于股权权益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股权权益的的规定: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法对股权回购是如何规定的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

公司法关于股权收购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

公司法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有: 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2.恶意逃避债务: 3.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不足的补足: 4.抽逃出资: 5.一人公司的债务: 6.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7.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8.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 9.公司未设立成产生的费用和债权.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公司回购股权条件是什么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哪些情形能作为债权转股权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可以作为债权转股权的情形包括:1.合同之债.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3.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