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有哪些职责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大会可以行使下列职责: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听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筹集和使用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时间: 2025-01-21 06: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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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符合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总面积(入住业主的面积之和超过整个园区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时,具备了成立业主大会的首要条件. 二.成立业主大会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物业管理区域证明; (2)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3)业主名册; (4)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5)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 (6)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7)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

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标准是什么

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标准是: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设立业主大会的主体是谁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业主大会由多少业主参加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只有业主大会的参与人数超过半数,会议的决议方能有效,这充分体现了业主大会是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机构,需要得到法定人数的同意后才能对某些事情进行探讨和决议,这样有利于保障业主们的共同利益,营造良好的环境.

业主可以委托他人参加业主大会吗

业主大会是充分表达个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事项意见的场所,业主大会充分尊重每个业主提出的意见,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在召开业主大会时,业主因其他事情无法参加业主大会的,那么在召开业主大会前,可以将自己的真实想法和具体建议告知代理人,在召开业主大会时,由业主代理人充分地.真实地表达业主的想法,以便业主大会收集到所有业主的意见.因此,业主可以委托他人参加业主大会.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在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需要通过业主选举才可成立.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1.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如下: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2.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人数多少合适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人数为小区总户数的2%左右合适,在此基础上增加一名或者减少一名,选出单数.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代表,集中选举而产生.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成立一般有具备以下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