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于绍兴二十五年11月18日病死。
具体人物简介如下:
1、秦桧字会之,汉族,建康府人,南宋著名奸臣。
2、宋徽宗政和五年登第,补密州教授,曾任太学学正。因力主对金议和,善于察言观色,颇受宋高宗赵构宠爱。北宋末年任御史中丞,与宋徽宗、钦宗一起被金人掳到金国五国城。建炎四年南返南宋。此后,辅佐宋高宗,官至宰相。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反对国内主战派提出的倾全国之力御驾亲征,奉行称臣、割地、纳贡的议和政策。在秦桧第二次为相时期,大兴文字狱,极力贬斥主张奋勇抗金的官员,压制满朝抗金舆论。前后执政十九年。 绍兴十二年1月,因宋高宗力主对金国议和,君臣合计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岳飞。孝宗赵昚继位后,岳飞昭雪,秦桧作为谋害岳飞主要的人,被褫夺王爵,改谥缪丑,绍兴二十五年11月18日病死。
时间: 2024-11-07 1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