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债务担保的范围包括: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二条,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时间: 2024-10-25 11: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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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担保的方式包括什么

债权担保的方式包括下列几种: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

替他人债务担保有什么法律风险

替他人债务担保的风险为,债务人无力还债时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17条第1款,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履约担保的种类包括哪些

履约担保是担保公司承诺一旦在该项担保的受保人履行了其所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之后,保证人将保证购销合同中有关货款支付.货物供应等结算条款或违约金支付条款得到执行,从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供需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履约担保的种类包括: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房屋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企业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合约对冲押金/预付款/质量保证金担保.中介费/佣金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出国留学经济担保.个

如何确认是债务担保还是债务承担

确认是债务担保还是债务承担的方式是: 1.债务承担是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 2.保证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替人做债务担保有什么风险

替人做债务担保的风险为,债务人无力还债时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我国<担保法>规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17条第1款,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

债务担保人不承担责任怎么办

债务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后果根据时间不同而有所变化: 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6月内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26条规定,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此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对债权人要求担保人履行责任是有限制的,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债权人没有主张权利,那么就视为放弃该请求权,之后再请求担保人还债的担保人可以拒绝. 2.债务履行期限届满6月内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是一般担保,那

债务担保人的责任包括哪些

担保责任有下列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担保方式有哪些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

替他人债务担保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法律风险为,债务人无力还债时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因为我国<担保法>规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18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