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竣工结算怎么办

确定了具体的竣工时间及工程结算价款后,发包人仍恶意拖欠工程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将发包人告上法庭,利用法律途径来催收工程价款。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时间: 2024-08-25 13: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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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的定义和前提是什么

工程决算的前提是按照工程立项后的招标文件内所有的要求以及投标文件内的所有项和施工企业与开发企业签署的建筑总承包合同内的所有条款完成后. 竣工结算的条件是按照建筑总承包合同内的所有条款完成,比喻是否按照开发企业限定的日期竣工,是否达到开发企业要求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质量. 一般是施工企业接到当地质检部门合格的质量评估报告和竣工单以及移交给开发企业的移交使用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就可以做单位工程的决算,一般不超过30天.

发包人拖延结算怎么办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合同对答复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约定期限均为28天.

工程竣工结算如何进行编审

1.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 2.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并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责任自负.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什么时候开始工程结算

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3条规定,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工程结算的时间规定

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3条规定,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工程结算以什么为依据

工程结算以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含补充协议)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为依据.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工程结算是什么意思

工程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工程结算,也可以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额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 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 工程价款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对于承包商而言,只有工程款得到

工程验收完成后什么时候结算

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3条规定,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如何计算竣工时间

竣工时间的计算方式: 1.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编制完成竣工结算书,并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递交给发包人,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递交竣工结算书,经发包人催促后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的,发包人可以根据已有资料办理结算: 2.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核对,竣工结算的核对是工程造价计价中发.承包双方应共同完成的重要工作,按照交易的一般原则,任何交易结束,都应做到钱.货两清,工程建设也不例外: 3.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在合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