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标的是什么意思

执行标的,简单来说就是在执行程序中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内容。

《中华法学大辞典》对"执行标的"辞条的解释为:执行标的即执行对象。我国台湾诉讼法学者杨舆龄对此作了如下说明:"强制执行之标的,指得用以实现债权人请求之债务人所有之物或权利而言。强制执行,系强制债务人履行其义务,可供强制执行而实现债权人请求之资料,则为债务人所有之物或权利,此种得为执行对象之物或权利,亦曰强制执行之标的"。

时间: 2025-01-26 01: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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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的是判决金额吗

执行标的就是在执行程序中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内容. 执行标的包括判决金额在内的被执行人须支付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特定标的物.制定交付的财物或票证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七条规定,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交付特定标的物的,应当执行原物.原物被隐匿或非法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交出.原物确已变质.损坏或灭失的,应当裁定折价赔偿或按标的物的价值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民事诉讼执行标的是什么

民事诉讼执行标的包括以下几种: 民事执行分为财产执行和人身执行.财产执行是以债务人所有的物或者有财产价值的权利为执行标的.人身执行是以人的身体或者债务人的自由权为执行标的. 1.财产执行的执行标的有两类,一类是财产(包括有体物和无形财产权),一类是可以替代的行为. 2.人身执行的执行标的:在现代法制国家,仅允许在例外情况下以人身为执行标的,包括: (1)人的身体.对于交出子女的执行根据,可以用直接强制方法,将该子女交给债权人. (2)人的自由.我国法律采国外立法例,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尤其是不

法院执行标的的数字是什么意思

法院执行标的的数字指本次执行的标的总额. 1.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 2.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例如,房屋租赁,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您说的法院执行标的,是指本次执行的标的总额,就是被执行人须支付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共此金额给申请执行人.

执行标的4000什么意思

执行标的4000是标的起拍价.标书(biddingdocuments)是由发标单位编制或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向投标者提供对该工程的主要技术.质量.工期等要求的文件. 标书是招标工作时采购当事人都要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应且可执行的投标行为标准文件.它的逻辑性要强,不能前后矛盾,模棱两可:用语要精炼.简短.标书也是投标商投标编制投标书的依据,投标商必须对标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的响应,否则被判定为无效标(按废弃标处理).标书同样也是评标最重要的依据.标书一般有至少一个正本,两个或多个副本.

执行中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中止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申请延期执行的,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继承权利义务的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

欠钱不还一套房产能执行过来吗

判断唯一住房是否可以执行,需要识别唯一住房是否属于生活所必需住房,属于则原则上不能执行,不属于则可以执行. 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的情形有: 1.被执行人子女有足以保障被执行人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 2.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其名下的其他房产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所抚养家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房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

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怎么办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被羁押期间执行中止吗

被羁押期间执行可以中止.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