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适用于交通事故吗

侵权责任法适用于交通事故,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时间: 2024-10-03 22:49:14

侵权责任法适用于交通事故吗的相关文章

如何理解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

<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解释: 1.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并非确定死亡赔偿金的一般方式,若分别计算死亡赔偿金较为容易,可以不采用这种方式: 2.根据本法的规定,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原则上仅适用于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案件: 3.本条特别强调,对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只是"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而不是任何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案件都"必须"或者"应当

侵权责任法产品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侵权责任法产品责任主体有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被侵权人第三人.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二条,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

侵权责任法中多人是指几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 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多人是指三人以上. <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同一侵权导致多人死亡时死亡赔偿金的确定方法,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中的免责事由

关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免责事由包括的侵权之债基本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 免责事由需要法定或约定,对于特殊侵权行为,法律有明确规定免责事由的条款.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009年12月26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21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侵权责任法第35条的问题

<侵权责任法>第35条的立法目的在于解决雇佣活动中发生的侵权责任问题.前一句解决雇佣活动致他人损害问题,由雇主承担责任,与<人损解释>第9条相对应,而<人损解释>更为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后一句解决雇佣活动中被雇佣人自己受损的问题,与<人损解释>第11条相对应,无法与第9条对应.在<侵权责任法>与<人损解释>的异同问题上,两个文件共同解决了侵权责任中人身损害问题的处理规范,但<人损解释>局限于人身损害,在财产损害方面无法适用

如何理解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

对<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的理解如下: 1.将未成年人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未成年学生的辨别能力的不同对学校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从而对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责任承担作了不同规定: 2.适用范围:限于行为人为学校等教育机构之外的人员,即教师.学生和其他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例如来学校接送孩子的家长.经许可或者未经许可进入到学校等教育机构的其他人员等: 3.对侵权补充责任的正确适用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和学校的补充责任有先后顺序,首先应由

关于侵权责任法的校园归责问题

1.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3.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

侵权责任法85条的理解

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解读:此条源于<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对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采取的是过错推定原则,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推定其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此条比之前规定多加了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

侵权责任法的适用范围和溯及力

一.侵权责任法的适用范围. 1.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2.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二.侵权责任法的溯及力. 1.<侵权责任法>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也就是说,<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前发生的侵权行为,不能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而只能适用<侵权责任法>之前的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