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的区别

二者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

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裁机构是依照《仲裁法》的规定由地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专门处理经济纠纷的独立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劳动部门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组织。

3、仲裁效力不同。经济仲裁属于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多数情况下可以再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时间: 2024-08-01 02: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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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如下: 1.仲裁的对象不同,劳动仲裁的对象是劳动关系纠纷,经济仲裁的对象是经济合同纠纷. 2.仲裁程序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劳动仲裁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法>,经济仲裁适用<仲裁法>. 3.仲裁委员会不同,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劳动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经济仲裁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组织. 4.仲裁的效果不同,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经济仲裁不服的除有特定理由外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

劳动仲裁的主要仲裁请求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主要仲裁请求有: 一.确认劳动关系: 二.解除.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 三.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四.支付拖欠劳动报酬: 五.支付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六.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七.支付防暑降温费: 八.支付冬季采暖补贴: 九.办理档案和社会报险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

经济仲裁费用多少

经济仲裁费用标准的内容如下: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经济合同仲裁费和鉴证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定>,案件受理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一)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20元的经济仲裁费用; (二)争议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收取500元,加收超过10万元部分的4%的经济仲裁费用; (三)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过50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的经济仲裁费用.

经济仲裁期限可以延长吗

经济仲裁期限可以延长,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依据] 根据<仲裁法>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经济仲裁最长审理期限是多久

经济仲裁最长审理期为6个月. [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裁决的期限(一)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二)在仲裁庭的要求下,仲裁委员会主任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

申请经济仲裁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经济仲裁的条件有: 1.有仲裁协议. 2.仲裁事项属于受诉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3.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法律依据] 根据<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哪些纠纷可以申请经济仲裁

可以申请经济仲裁的范围有: 1.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纠纷. 2.涉外经济合同纠纷.包括涉外买卖.委托买卖.运输.技术转让.租赁.保险和中外合资.合作合同纠纷,以及涉外经济贸易中的其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根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申请经济仲裁需要经过哪些步骤

申请经济仲裁的步骤有: (一).受理阶段 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 (二).组庭阶段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 (三).开庭审理阶段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四).裁决阶段 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

经济仲裁时效从什么时候算起

经济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