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怕员工劳动仲裁吗

单位不怕员工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时间: 2024-09-07 16: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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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怕员工劳动仲裁吗

劳动裁定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做出的裁定对公司与职工都有约束力,因而,不存在公司怕职工劳作裁定的说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不和员工签合同有什么后果

单位不和员工签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甚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被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能得到补偿吗

被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能得到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是否有时间限制

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是有时间限制的.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的条件如下: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单位与员工一般劳动合同都签几年

单位与员工一般劳动合同签的规定是: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怎么认定单位逼迫员工辞职

单位逼迫员工辞职的认定需要有书面证据,比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者变更岗位通知等.公司逼迫员工自己离职,可以继续上班,不要写辞职申请书,写了就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公司采取暴力方式威胁员工可以报警.自己私下录音录像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

单位安排员工加班要符合什么条件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须符合三个条件: (1)生产经营需要. (2)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3)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