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省什么时候成立

1985年2月8日,“三峡省筹备组”正式宣告成立,该小组主要负责建省的筹备工作和建省后的短期工作规划。总理李鹏表示建省工作大概要花费一年的时间准备,故三峡省计划在1986年的春天正式建立。

三峡省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二十世纪80年代决定筹建但不久夭折了的一个省份。三峡省曾被命名为三峡行政特区、三峡特区和三峡行政区,历经三次修改,最终定为“三峡省”。

建立三峡省的目的是为了配合三峡工程的建设,更有效率的管理工农业生产和移民事务。三峡省的设想辖区大致为四川省东部和湖北省西部,面积8万多平方公里,囊括1760万人口,省会为宜昌市。但由于建立三峡省涉及到多方利益,且有很多争论和不同意见,最终,“三峡省筹备组”被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撤销,三峡省也正式宣告流产。

时间: 2024-08-23 19: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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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人寿在哪些城市有网点分布

三峡人寿是经保监会批准成立的第一家总部位于重庆的中资寿险公司,目前该公司仅在重庆有网点,包括总公司和重庆分公司,暂时还没有在其他地方设立网点. 若是消费者有保险业务咨询与办理需求,可以先拨打客服电话(023)96999,若是外地投保一定要了解清楚是否支持投保.

为什么三峡银行利息高

三峡银行是是重庆地区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存款利息比主流银行要高很多,因为地方性小银行服务的客群比较小,但是同样需要揽储,只能通过提高存款利息来吸引客户.如果小众银行存款利息和国有大行一样,客户更愿意把钱存在大银行,小银行又如何生存? 另外,钱存在三峡银行同样受国家存款保险法保障,50万内保本保息.

三峡集团是央企吗

三峡集团是央企.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于1993年9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为建设三峡.开发长江,2009年9月27日更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5人,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2人. 集团公司的战略定位是以大型水电开发与运营为主的清洁能源集团,主营业务是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电力生产.相关专业技术服务.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全面负责三峡工程的建设与运营.

长江三峡指的是哪三峡

1.长江三峡指的是瞿塘峡.巫峡以及西陵峡.其中瞿塘峡位于重庆奉节境内,巫峡位于重庆巫山和湖北恩施州巴东两县境内,西陵峡在湖北宜昌市境内.四百里的险峻通道和三个动听的名字,容纳了无尽的旖旎风光,是长江上最为奇秀壮丽的山水画廊. 2.瞿塘峡别名虁峡.西起奉节县的白帝城,东至巫山县的大溪镇,全长8千米,景色最为雄伟险峻.这是峡谷入口处,两面隔江对峙的绝壁,组成了一道天造地设的大门,这就是夔门.夔门自古以来就有天下雄的美称.瞿塘峡虽然只有短短的8公里,但两岸的风景名胜却非常多.主要景点有奉节古城,八阵图

婚姻无效和不成立指的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无效和不成立的情形有四种: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连带债务特有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连带债务的成立要件有: 1.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 3.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 4.债务人之间须具备连带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

合同只盖公章未签字是否成立

合同只盖公章未签字可能会成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但这并不是代表只要双方当事人没有签字或者没有盖章合同就不成立,在双方当事人决定采用书面形式来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只要有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上的主要义务并且另一方也予以承认接受的情况下,合同也会成立.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收养关系成立需要走哪些流程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1)收养可以采取书面协议的形式.收养双方或一方要求办理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与送养人应向有关部门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其中应当包括收养人证明其身份的居民身份证,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应亲自到场. (2)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应对提交材料加以全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被收养人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应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3)民政部门对证明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符合收养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并颁发"收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