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何去世后谁当丞相

曹参,字敬伯,汉族,沛人,西汉开国功臣,名将,是继萧何后的汉代第二位相国,史称“曹相国”。公元前209年,跟随刘邦在沛县起兵反秦,身经百战,屡建战功, 攻下二国和一百二十二个县。刘邦称帝后,对有功之臣,论功行赏,曹参功居第二,赐爵平阳侯,汉惠帝时官至丞相,一遵萧何约束,有“萧规曹随”之称。

萧何,汉族,沛丰人,早年任秦沛县县吏,秦末辅佐刘邦起义,史称“萧相国”。刘邦死后,他辅佐汉惠帝。惠帝二年七月辛未去世,谥号“文终侯”。

时间: 2024-09-03 14: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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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权称帝后任命谁为丞相

1.孙权在称王之后任命的第一任丞相是孙邵.孙邵,原本是北海太守孔融的下属,担任功曹的职位,被孔融称为恪担任朝廷要职的人才.在194年的时候跟随刘繇来到了江东,之后在孙策去世后又辅佐孙权,曾经向孙权上奏应该向朝廷上贡.通书信,孙权因此对他十分信任和器重.孙权称王后任命他为首任丞相.他在225年病逝,谥号为肃. 2.孙邵死后担任丞相之位的是顾雍.生于168年,字元叹,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小的时候曾向蔡邕学习,在成人之后担任合肥长,随后又担任过娄.曲.上虞等地的县长,在任上做出了一番政绩.于225年接

人去世后多久注销户口

人去世后注销户口时间的规定: 1.正常死亡人员类型:由医院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开具的由县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火化介绍信办理火化手续,死者亲属应持县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死者生前的身份证明在火化之日20天内为死者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2.非正常死亡人员类型:对因交通.溺水.火烧等各种事故和服毒.自杀.他杀等刑事原因造成非正常死亡人员的,由公安部门出具火化介绍信,到县殡仪馆办理火化手续,其亲属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债务人去世后生前欠债还需还吗

债务人去世后,负债人的债务在很多情况下都需要进行偿还,一般都是由其遗产的继承人去进行偿还,遗产继承人应该以他继承的所有遗产的实际价值作为限制来缴纳相应的税款和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如果实际欠的债务超过继承的财产的价值,超过的部分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偿还或者不偿还.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

五保户去世后补助标准

五保户去世后,其亲属可以从民政部门领取一笔大概2300元左右的丧葬费.具体程序是亲属直接向乡镇民政部门申请,由乡镇民政部门上报县民政局.除此以外,五保户的家属不再领取任何补偿. [法律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 (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五)办理丧葬事宜.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

人去世后财产分割怎么分配

老人去世后财产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合法遗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协商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

农村老人去世后养老金还发放吗

农村老人去世后养老金不发放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20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社会保险法>第21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父亲去世后子女要帮其还债吗

父亲去世后子女要帮其还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丈夫去世后婆婆由谁赡养

丈夫去世后,妻子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关于赡养人的范围,依法主要包括以下主体: (1)老年人的成年子女(包括亲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老年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的义务); (3)老年人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通常仅当老年人的子女先于死亡或者缺乏赡养.扶养能力时.孙子女.外孙子女才应承担赡养义务); (4)与老年人具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0条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

人去世后债务怎么办

一般来说,人去世后债务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如果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