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可以继承,随着建筑物的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3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时间: 2024-08-22 21: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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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四十八条规定,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是: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人身属性: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吗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出租.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特点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 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宅基地子女可以继承的吗

不可以.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上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组织成员只有使用权.被继承人子女可以继承的是该宅基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的所有权,至于宅基地,只是因为房屋的存在,子女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并不享有所有权.对于已经转为城镇户口的子女,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则宅基地使用权也将被收回.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怎么规定的

1.<物权法>第152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物权法>的153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3.<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农村居民取得宅基地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即申请.审批.登记. 一.申请.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进行讨论,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审批.用户按规定的用地标准,提出建房设想,向各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后,村民委员会根据村镇规划,对其用地申请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提请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村委会按规定按规定权限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登记.在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使用权后,申请人应当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有哪些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 3.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不是农村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宅基地是不能被继承的,而农村有其使用权,能被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产. 1.我国<土地管理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