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离退休人员减员手续时需携带的材料:
(1)死亡证明原件;
(2)《离休、退休(职)人员及遗属减少表;
(3)确定的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领取及“个人账户余额”继承资格证明;
1996年1月后退休的还应携带:
(5)《退休(退职)人员增加表》复印件;
(6)《济南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原件;
(7)《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 2024-10-20 05: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