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的权利义务有:

1、在人身方面,有抚养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法定代理。

2、在财产方面,主要表现为对子女财产的管理;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父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子女的权利义务有:

1、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并且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子女有义务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时间: 2024-11-03 21:32:00

父母子女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关文章

父母子女之间有什么权利义务关系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父母子女之间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父母的权利义务有:1.在人身方面,有抚养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法定代理:2.在财产方面,主要表现为对子女财产的管理;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父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子女的权利义务有: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并且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子女有义务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子女之间可以断绝关系吗

我国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对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这种拟

父母子女能断绝关系

要看是什么性质的父母子女.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的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而有关脱离自然血亲关系的声明当然也是无效的.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

父母子女的关系可以解除吗

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然而具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却是无法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父母子女的关系能解除吗

父母子女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如父母离婚等,是不能结束的,但是,如果依照法律程序或法律规定,父母子女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 (一)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 (二)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结婚而形成的. [法律依据] <收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的成立而消除."

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能否结婚

无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子关系和继母女关系,在法律上应当是姻亲关系,而不是拟制血亲.由于我国法律不禁止姻亲之间结婚,所以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可以结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与人相处之间最舒服的关系

1.人与人之间最舒服的关系,是我们相处无需拘谨,你是你,我还是我:是我们无需讨好对方,我尊重你的选择,你理解我的想法:人生路漫漫,在舒服的相处中,互相珍惜,互相关照,走完一程又一程. 2.彼此熟悉,相处随意,一切的谈话和笑点都是最自然的.人与人最舒服的关系,是每个人都保持着自己的个性,又彼此交融.温暖.有趣.生动.我们光明敞亮,我们自在随心.友情如此,爱情亦然. 3.不管爱情还是友情,一段关系要想走得长远,最重要的还是相处不累.一段相处不累的关系,可以简单归纳为两点:一是可以没有顾虑地说话,轻松

财务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财务报表与预算会计报表之间存在勾稽关系.通过编制"本期预算结余与本期盈余差异调节表"并在附注中进行披露,反映单位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因核算基础和核算范围不同所产生的本年盈余数(即本期收入与费用之间的差额)与本年预算结余数(本年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的差额)之间的差异,从而揭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内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