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保全的金额是多少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款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时间: 2024-12-27 08: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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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担保金额规定是什么

财产保全担保金额规定是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财产保全担保金额是多少

财产保全担保金额达到足以赔偿保全错误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程度就可以了. 也就是说财产保全担保金额与财产保全的金额要相当.具体的数额还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在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时,责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

离婚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离婚财产保全是指在离婚诉讼提交之前,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或者隐匿财产等行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 以防自己分割财产的权利受到损失,同时财产保全之后,必须在十五日之内进行诉讼申请,否则财产保全措施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

离婚财产保全有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如果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

离婚财产保全抵押的期限是多久

离婚诉讼前申请了财产保全的有效期是三十天;如果是在诉讼的过程中申请了财产保全也是会根据财产的不同类型确定保全日期的,一般情况下会在六个月至两年不等,那么在申请了财产保全后超过了保全的日期后,当事人也是可以在到期前采取继续保全或者解除保全等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

离婚财产保全是怎样的

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前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之后.判决之前申请.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在离婚案中,法院决定执行保全措施,将根据申请,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

如何申请诉讼离婚财产保全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

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

(1)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 (3)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存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存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内,根据实际

离婚赔偿金怎么算

依据司法解释的内容和在审理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法官的具体做法,我们大致认为可以依据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1)加害人过错程度,比如加害人是否主观上故意.(2)具体的侵权情节,比如重婚与与他人同居相比,重婚的侵权行为更恶劣.(3)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同样的侵害行为,因不同的承受能力,受害方的精神损害程度不同.(4)当地经济条件,这主要考虑执行上的问题.(5)其他情节,比如结婚时间的考虑,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投入越多,时间越长,期待将来对方能够回报的就越多. 法律依据: 根据<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