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际不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根据国际法委员会《国家责任条款草案》规定,构成国际不法行为的要件:

1、客观上,该行为违背了该国的国际义务,造成对外国权益的损害;

2、该项侵害可归责于国家,即“可归责性”。一国的行为是否违背了其国际义务,以国际法为标准。

时间: 2024-10-09 10: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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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字摘自<国际法学>,徐乃斌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第1版. 1.国际习惯是各国在其实践中形成的一种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是不成文的国际法规范. 2.国际习惯的形成和确立包含两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即"物质因素"和"心理因素"."物质因素"是指国家在相当长时间内反复和前后一致的实践:"心理因素"是指产生和存在的通例被各种接受为法律,即各国在主观上有"法律确信":只有物质因素

简述国际金融市场的概念及其特点

国际金融市场指从事各种国际金融业务活动的场所.此种活动包括居民与非居民之间或非居民与非居民之间. 特点:(1)无形市场,一般无固定场所,也有有形市场. (2)机构众多,复杂(银行.金融机构),世界范围. (3)通过现代化电讯网络开展业务.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经济主权原则,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调整整个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类法律规范中最核心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的精神. (一)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永久主权宣言>把尊重东道国对本国自然资源的主权作为南北之间一切国际经济交往和经贸活动的前提. (二)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宣言>和<宪章>一再强调:东道国对于本国境内的一切经济活动享有完整的.永久的主权,并且突出地强调对境内外国资本和跨国公司的管理监督权.

什么是国家责任

广义的国家责任分为国际责任和国内责任两大类.狭义的国家责任就是国际责任. 国际责任是国家违反国际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或者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所承担的责任. 国家责任包括侵犯损害外国人的人身和财产等一般国际不法行为,也包括侵犯他国主权.从事侵略战争.破坏国际和平与安全等严重国际罪行. 所谓国家责任,即一个国家不仅要为其国民的生存.发展.安全.健康.幸福生活和可持续发展承担和履行责任,同时,国家作为国际社会中的一员,出于道义和社会责任,应为全人类的安全.健康.幸福和可持续发展承担和履行责任.

国家责任的免除

由于客观原因或条件,行为国根据国际法中的国家责任规则,可以对不法行为免除承担国家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免责情况: 1.同意:一个国家以有效方式表示同意他国实行某个与其所负义务不符的特定行为. 2.自卫:一国按照联合园宪章所采取的合法自卫措施,虽然使用武力,但并不违法,不违反宪章关于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的规定. 3.反措施:一国针对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所采取的对应自救措施,尽管这种反措施违反了一国原来所承担的国际义务,但也不构成国际不法行为. 4.不可抗力:一国违反本国国际义务的行为,是由于不可抗

简述当代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

当代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 1.服务业FDI的发展直接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发展. 2.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有所提高. 3.伴随着服务贸易快速增长,国际服务贸易的结构也在发生变化. 4.发达国家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主体,但各国发展不平衡. 5.发展中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比例较小,且发展不平衡. 6.国际服务贸易直接促进货物贸易的发展. 7.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发展提升了服务对一国经济增长与发展影响力. 8.服务市场开放难度大,贸易利益冲突严重.

简述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如下: 1.目的要件:权利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 2.情势要件:情事紧迫又不能及时寻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 3.对象要件: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 4.行为要件:施加法律或社会所认可的强制行为: 5.限制要件:以必要为前提,并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简述中国当代的国际地位和作用

中国的国际地位可以概括为在全球范围,尤其是在周边地区中国是日益发挥重要影响的社会主义的发展中大国.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决维护和平.反对战争.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中国作为世界第三领土大国和第一人口大国,既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又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中国的作用有中国是一个在全球范围内有重要影响的国家.中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在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等不同领域具有综合实力或潜力的国家之一.中国在世界范围尤其

简述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紧急避险有三个构成要件: 1.危险的紧迫性.紧迫性,指某合法权益正遭受来自人为原因或自然原因引起的危险."危险"指现实存在的某种有可能立即对公共利益或个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紧迫事实状态. 2.避险措施的必要性.指避险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避险措施,而不采取该措施就不足以使合法权益避免正在遭受的现实危险,不足以保全较大的合法权益. 3.紧急行为的合理性.即避险行为须适当并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必要限度"要求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应当小于所临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一般来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