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市自考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对自己的自考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向市一级自考办,向省考办申请查卷,省考办不接受个人申请。
申请查卷必须到市自考办填写有关申请表,并真实准确填写所需查核的考试科目的代号及名称、该科考试成绩,以及考生的名字和准考证号码。
再由省考办工作人员抽取相关试卷亲自核查试卷是否有漏评、加错分、漏登分、登错分等现象,若有误则由省考办发更正通知。申请查卷的考生本人无法查看试卷,也不得要求复评。
时间: 2024-11-03 17: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