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执行死刑执行死刑的场所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时间: 2024-12-27 18: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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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包括哪些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对于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区别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死刑执行时他人能进入刑场吗

死刑执行时他人不能进入刑场. [法律依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

死刑执行前罪犯都有哪些权利

死刑犯执行死刑前的权利有: 1.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

停止死刑执行的情形包括了什么

停止死刑执行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发现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 2.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归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形的. 3.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的,可能影响罪犯量刑. 4.判决可能有其他错误的. 5.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6.罪犯正在怀孕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

法律是如何规定死刑执行变更的

<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的.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执行机关在执行死刑前,如果发现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停止死刑的执行,并将停止死刑执行的原因立即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

死刑执行如何变更

死刑执行的变更包括停止执行死刑和暂停执行死刑两种情况. 一.停止执行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41.342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上述前两种情况中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

2019年死刑执行方法

1.枪毙,即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行刑时死刑犯采取跪姿,行刑人员(警察,有别于普通警察)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如果一枪打偏了,再补一枪,直至犯人死亡,经过法医确认,犯人已死,然后由法医上前将犯人的有重要价值且完好的器官割下,送往医院,做器官移植用.尸体就近火化,不通知家属领回尸体. 2.注射,这是近来使用较多的死刑执行方法,行刑时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一般顺序为麻醉剂.肌肉松弛剂和心跳阻滞剂),犯人一般在几分钟内因心跳停止而死亡.经法医确认,通知家属领回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