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哪些类型

合同有下列类型: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无名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时间: 2024-11-13 09:54:17

合同有哪些类型的相关文章

聘用合同有哪些类型

聘用合同的类型有,根据聘用合同期限的不同,可将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和特殊照顾的聘用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类型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合同法>将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为三类: 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缺乏定立合同的资格或缺乏处分能力造成的,如果给有关权利人赋予承认权,使之能够以其利益判断做出承认而使合同有效或者拒绝而使合同无效,往往是有利于权利人的利益,有利于促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什么类型

属于建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性质从民法角度分析属于承揽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合同中总额价的意思是什么

合同中的总额价就是合同价.合同价是指在工程招投标阶段通过签订总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以及技术和咨询服务合同确定的价格.合同价属于市场价格的性质,它是由承发包双方,也即商品和劳务买卖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共同议定和认可的成交价格,但它并不等同于最终决算的实际工程造价.按计价方法的不同,建设工程合同有许多类型,不同类型合同的合同价内涵也有所不同.

房贷还款会不会随利率下调变化

1.利率下调会不会影响房贷还款额.要看办理房贷合同的贷款利率类型,如果办理的是固定利率的房贷,利率下调不影响房贷还款额,整个还贷期间均按照确定的贷款利率还款.如果办理的是浮动利率的房贷,利率下调影响房贷还款额,房贷还款额会随之减少. 2.此外,浮动利率房贷的房贷还款额虽然随着利率的下调而变化.但变化是有固定周期的,依据合同约定的重定价周期而定.重定价周期一般为一年,每年在重定价日进行一次利率调整,而重定价日一般是每年的1月1日或贷款发放日的对月对日. 3.此外自2019年8月20日起.浮动利率贷

房贷还款会随利率下调变化吗

1.利率下调会不会影响房贷还款额,要看办理房贷合同的贷款利率类型,如果办理的是固定利率的房贷,利率下调不影响房贷还款额,整个还贷期间均按照确定的贷款利率还款.如果办理的是浮动利率的房贷,利率下调影响房贷还款额,房贷还款额会随之减少. 2.此外,浮动利率房贷的房贷还款额虽然随着利率的下调而变化,但变化是有固定周期的,依据合同约定的重定价周期而定.重定价周期一般为一年,每年在重定价日进行一次利率调整,而重定价日一般是每年的1月1日或贷款发放日的对月对日. 3.此外,自2019年8月20日起,浮动利率

直播签约后悔了怎么办

如果与平台或者公司签订的合同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合作合同或者其他类型的合同,那么就要了解违约后会产生的一系列后果和责任,主播能不能随时解除合同,提前终止合同要承担哪些责任.还要根据协议评估可能会有的风险,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如果选择终止合同,还应该尽量的与平台和公司进行协商,通过结算方式终止合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主要是有哪些类型

合同类型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的普通条款包括哪些类型

合同条款是当事人合意的产物,合同内容的表现形式,是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根据. 合同的普通条款,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包括以下类型: (一)法律未直接规定,亦非合同的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 (二)当事人未写入合同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理应存在的合同条款. (三)特意待定条款.这是当事人有意将其留待以后谈判商定的,或者由第三人确定,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的合同条款.它不妨碍合同的成立. 法律依据: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