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被扶养人

被扶养人的范围:

1、受害人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2、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3、受害人的父母。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时间: 2024-10-24 1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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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为被扶养人

被扶养人包括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第1款,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

交通事故老人的抚养费是多少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

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是怎么计算的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

监视居住适用的对象是怎样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监视居住的试用条件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

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

监视居住有年龄限制吗

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没有年龄限制的约束,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