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是行政诉讼公益诉讼的核心问题,原告资格是指某人在司法性争端中所享有的将该争端诉诸司法程序的足够的利益。
他的发展必然会推动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所以,建立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公益诉讼,其主要内容和关键之处就在于对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认定标准的设定,这将直接关系到整个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能否最终得到确立。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时间: 2024-11-03 21:4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