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房。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14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时间: 2024-09-14 11: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