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干部是副部级级别,由省委组织部主管,包括地级市的正副书记、市委常委、正副市长以及省直部门正副职、大学院校书记、校长、省管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等。省管干部的义务有: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3、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4、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5、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6、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命令;7、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时间: 2024-11-07 23:46:14
省管干部是副部级级别,由省委组织部主管,包括地级市的正副书记、市委常委、正副市长以及省直部门正副职、大学院校书记、校长、省管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等。省管干部的义务有: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3、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4、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5、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6、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命令;7、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