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资标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教师的工资标准有以下几种分类,分别是:1、小学老师的基本工资为三千元;2、初中老师的基本工资为三千五百元;3、高中老师的基本工资为四千二百元;4、大专老师的基本工资为四千八百元;5、大学老师基本工资为五千五百元。想要成为教师的人可以提前了解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教师法》1、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时间: 2024-10-20 00: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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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资属于再分配吗

教师的按劳所得属于初次分配. 过去旧教材的理论认为:初次分配是在物质生产部门内部的分配,因为公务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教师所在的教育行业属于服务业,因而公务员.教师工资划归再分配.但是按照新教材和新的经济学理论,初次分配.再分配不再按照物质部门标准来划分了!凡是与生产要素直接相连的分配形式都属于初次分配,公务员.教师的工资都是通过生产过程的劳动要素获得收入,因而属于初次分配!

山东最低工资标准

山东最低工资最新标准为: 1.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 2.第二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30元: 3.第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 以上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 此外,山东省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档19.1元.二档17.3元.三档15.5元,此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每个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判断自己的工资是否符合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工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

深圳最低工资最新标准为: 1.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 2.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为应发工资,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的金额可能略有出入. 因最低工资标准每年都可能变动,以上最低工资标准只能用作参考,如果想得知当年准确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

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

1.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标准>的基本内容包含"维度"."领域"和"基本要求"三个层次,即"三个维度.十四个领域.六十一项基本要求". 2."三个维度"是"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在各个维度下,确立了四至六个不等的领域:在每个领域之下,又提出了三至六项不等的基本要求.

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 <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

贵港每月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1450元属二类地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5日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新标准从2018年2月1日起执行.    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四类调整为三类,即由此前的每月1400元.1210元.1085元.1000元调整为1680元.1450元.130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3.5元.11.5元.10.5元.9.5元调整为16元.14元.12.5元.一类适用地区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含东兴市).钦州市,二类适用

待岗工资标准的依据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试用期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试用期工资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