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12月25日,全国共有独立学院260所。
独立学院: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因而独立学院学费是公立大学的三到四倍。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依法享有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与扶持政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独立学院工作。
时间: 2024-12-28 20:41:39
截至2017年12月25日,全国共有独立学院260所。
独立学院: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因而独立学院学费是公立大学的三到四倍。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依法享有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与扶持政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独立学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