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单位是从事设计工作的各类机构的总称,对设计文件的编制及设计质量等负有全面责任。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时间: 2024-11-10 00:12:00
设计单位是从事设计工作的各类机构的总称,对设计文件的编制及设计质量等负有全面责任。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