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进入少年管教所,少年管教所是对未成年进行教育、挽救、改造的场所,简称少管所。它是我国劳动改造机关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少年犯管教所应当着重对少年犯进行政治教育,道德和基本的文化与生产技术教育。根据少年犯的特点,在照顾他们生长发育的情况下,让他们从事轻微的劳动,采取诱导、关怀、鼓励、感化的方法,进行适合少年犯心理和生理特点的德、智、美、体的全面教育,促使他们思想转化,早日改造成为有利于社会的新人;并为他们将来升学、就业创造条件。少年犯已满18周岁、余刑在2年以上的,应转送监狱、劳改队关押改造。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此处收容教养的机构就是未成年犯管教所。
时间: 2024-09-16 14: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