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调整为每月5000元。个人收入税前5500元可以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为5500—5000=500元,对于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使用税率为3%,那么应纳税额=500*3%=15元,税前5500元收入实际到手金额为5500-15=5485元。
时间: 2024-11-10 12:07:43
2018年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调整为每月5000元。个人收入税前5500元可以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为5500—5000=500元,对于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使用税率为3%,那么应纳税额=500*3%=15元,税前5500元收入实际到手金额为5500-15=54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