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免除效力怎么样

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

《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时间: 2024-12-30 00: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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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免除的效力是如何的

债务免除的效力:免除债务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因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债务免除有什么效力和法律效果

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 <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债务免除的特点有哪些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 <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

关于债务免除基本的特点都有哪些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 <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

债务免除有哪些基本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 <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

债务承担的效力是怎样的

债务承担的效力是: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2.抗辩权随之移转.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合同撤销的效力如何

合同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 合同撤销后将发生两方面效力,一是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无需履行合同:二是当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合同被撤销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

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如何

外部效力如下: 1.当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事项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并未发生或者让与无效,债务人基于对转让事实的信赖而向该第三人所为的履行仍然有效. 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债务人仍然可以依法向受让人抵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79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

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有哪些表现

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随之消灭,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 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就形成了清偿债务的债务人的求偿权.求偿权发生的根据是一个债务人为他人履行了债务,依公平原则,使履行超过自己债务份额的债务人取得求偿权.求偿权的范围不仅包括超出求偿权人应承担份额的部分,同时还包括履行债务的必要费用以及由求偿权人单独负责的事由所至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