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有什么坏处

1、办理周期长、非专一业务:遗嘱公证业务只属于公证处办理众多业务中的一种,随着国民越来越重视公证业务,公证处的工作也越来越繁重,案多人少的现状早已凸显。近期,某当事人想去公证处办理遗嘱登记,辗转多家公证处均被告知:应当先预约,具体办理时间待定,大约需等待2-3个月。

2、收费也有大幅提高:据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多家公证处也在研究公证遗嘱收费问题,目前已有公证处按照遗嘱公证房屋的面积(大约为60元平米)收取公证费用,相比此前的几百元已有大幅提高。

3、公证处水平参差不齐:公证机构虽遍布全北京,但限于人员水平、业务办理等多重原因,水平不一,参差不齐。

4、精神评估:据了解:公证遗嘱的精神评估业务分阶段,最早是没有精神评估的;此后有一段时间公证处引入精神评估,即与几家医疗机构合作:由公证处开具证明,立遗嘱人持证明去指定医院进行精神评估;近期,因为各种原因,有些公证处已经逐步弱化精神评估,也有些对接医院已经不再合作办理该事务。司法实践中,因为没有精神评估或精神评估未过关导致遗嘱无效、公证处被诉诸法院的案例见诸报端,公证遗嘱的精神评估问题已成为不可回避的硬伤。

5、遗嘱保管不成熟、私密性差:中国人的传统就是低调、不喜露富,哪怕是和自己最亲密的家人。办理过公证业务的朋友都知道,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公证处都是保留在自己手里的,拿着这份公证遗嘱你会选择放在哪儿呢?估计会是件特别纠结而不安的事情。可喜的是今年7月13日,中国公证协会发布《办理遗嘱保管事务的指导意见》,北京地区尚未看到具体的实施意见,经询问多家公证处,大部分公证处尚未将该意见落为实务,公证处遗嘱保管业务任重而道远。

6、变更修改有弊端。如前所述,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但相对应的弊端也是硬伤之一,即变更或修改有难度。此种情况下,立遗嘱人无法撤销之前的公证,也无法再订立新的公证遗嘱,通过录音或其他形式订立的遗嘱又无法与公证遗嘱内容相抗衡。原本为了更好的安排财产、保障自己的利益,无形中给自己套上一个无法解脱的套子。这只是个案,但恰恰凸显了公证遗嘱变更或撤销的严重弊端,期望引起大家的充分重视。

时间: 2024-07-30 18: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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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提交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遗嘱公证提交需要的手续有: 1.申请人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申请受理后,进行公证审查: 3.审查完成后,批准出证,公证书生效: 4.到规定地点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提交需要的材料有: 1.遗嘱人的身份证件: 2.遗嘱人婚姻状况证明: 3.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等: 4.遗嘱人本人草拟的遗嘱: 5.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三条,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与继承公证的区别是什么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两者的区别是: 一.主体不同:遗嘱公证的主体是遗嘱订立人,而继承公证的主体是全部继承人. 二.公证内容不同:遗嘱公证的内容是,遗嘱安排具体事项,及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继承公证的内容是对各继承人继承权及继承合法性的确认. [法

房屋遗嘱公证有效期是多久

房屋遗嘱公证没有有效期限的限制.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该公证遗嘱是一直有效的.但如果公证遗嘱属于赠予遗嘱的,有有效期,有效期为两个月.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7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

老人遗嘱公证要什么材料

老人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 2.遗嘱草稿: 3.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产权证明. 申办遗嘱公证首先要填写公证申请表,遗嘱人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由公证人员代写,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按手印.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实施细则>第三条,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办理遗嘱公证有哪些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三)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四)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五)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

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遗嘱公证的,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册以证明本人身份情况,由公证人员根据本人的口头遗嘱内容办理遗嘱公证手续,如所立遗嘱中涉及财产的处分,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财产权属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遗嘱公证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遗嘱公证有效的条件是: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遗嘱公证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吗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公证具有其特殊性,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 (3)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根据我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因此,立遗嘱人需亲自持个人身份证件到户籍地的

没下房产证公证处可办遗嘱公证吗

没下房产证公证处不可以办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